国土资源部2004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安排意见出台后,全国各地紧扣工作重点,依据当地实际,加强综合治理,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,各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。
黑龙江省将大庆、绥化、齐齐哈尔、鸡西、鹤岗等石油、煤炭、黄金主产区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地区。在摸清大中型矿区范围及周边的小矿分布、保有储量及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的基础上,重点解决小矿布局不合理、一证多井、越界开采等问题。持已经废止的采矿许可证采矿的,一律按无证采矿处理;同时推行一证一井制度,不符合条件的矿山坚决予以关闭。山西省政府根据本地实际,出台了《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各级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,坚决遏制非法采矿行为。晋中市专门召开动员大会,并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,对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进行全面部署安排,明确各部门的责任,组建专门整顿队伍,对每个矿山进行拉网式检查。
安徽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积极发挥矿产督察员的作用,分别组成联合督察组,对矿山进行实地督察,重点是:矿权人是否在勘察许可证、采矿许可证批准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从事矿业活动,有无越界越层开采行为,有无采矿许可证逾期而未办理延续登记的情况,有无非法转让矿权行为,矿权人是否按期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等。对于发现的问题,督察员坚决要求矿山企业迅速整改。浙江省在巩固以往治理整顿成果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,正式启动了"百矿示范、千矿整治"工作,计划从今年到2007年,在全省选择100个重点废弃矿山进行生态环境治理,在示范治理的基础上,再选择1000个废弃矿山进行治理,使全省的废弃矿山重新披上绿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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